我們遇到很多租屋新手(房東或房客都是),對於租賃契約都不太熟悉,也不知道要租屋簽約時要注意哪些地方。
因此,這次我們想跟各位房東與房客分享租屋簽約注意事項,讓各位房客在簽署前可以詳細詢問,別被房東占便宜!
同時,對於房東來說,如果有房屋要出租,成功找到租客後,最好使用由內政部提供的新版租賃契約,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,不至於在糾紛中難以自保。
對房東、房客來說,在入住前的「簽約」是極為重要的一步。租賃契約上有很多事情要確認,以免未來出現問題卻束手無策。
取得、閱讀最新版租賃契約是基本
自行出租的房東,可以到超商、書局購入簡便的租賃契約。但是,市面上仍有流通舊版合約,因為舊版可能包含不利承租人的條款,使用哪一版合約會是許多租客在意的點。
房東可以下載行政院提供的113年新版租約,自行列印,這樣才是最能保障權益的方法。
房東、房客必看!5 大租屋簽約注意事項一定要了解!
雖然契約裡已經多項紀載租賃雙方權利義務,在審閱及簽約前還有一些注意事項,我們一起來看看!
租寓也準備簡易的簽約注意事項確認清單,建議可以先完整閱讀下方 5 大注意事項,並在簽約前來領取確認清單,幫助你快速複習、確認簽約前的重要注意事項!
1. 承租前的房源狀況記錄、設備清單
在簽約前,務必仔細房源是否有結構問題且會影響承租人權益,例:在漏水、壁癌等等,若有的話需約定修繕完成期限並記錄在租約裡。同時,與房東逐一清點房子內的家具、電器、鑰匙。除了品項及數量之外,像是電器耗材以及高價電器,則要額外約定其使用規定以及付費情形。
案例一:消耗品
房東在此房源廚房位置提供廚下型的濾水器,與承租人約定在承租期間承租人可在房源內使用此濾水器,但若需更換濾心時,不得要求出租人以維修為由更換,此外,承租人退租時亦不需要歸還全新濾心。
案例二:高價電器
房東在此房源客廳位置提供一台80吋的Sony電視,型號為XXXX。與承租人約定在承租期間承租人可在房源內使用電視,承租期間若發生電視自然損壞,出租人不予以維修,也不更換新的電視,但會負責清運費用。
以上這些細節都需要清楚詢問,除了拍照和錄影作為存證,還要在租約中詳細列出物品點交清單,以避免未來在退租時產生糾紛。
2. 確認出租人的身分
依據承租方身分需確認的項目有所不同。
| 出租方式 | 需確認項目 | 資料要求 |
| 房東自租 | 是否為房屋所有權人 | 提供房屋的所有權狀、身分證件並核對 |
| 房東委託仲介出租 | 仲介是否為屋主授權代理人 | 仲介提供屋主授權的委託書 |
| 二房東轉租 | 二房東是否為屋主授權代理人 | 提供權狀、授權書或和房東的租約(確認租約是否同意轉租或分租) |
| 包租代管業者 | 此業者是否合法、此業者是否為屋主授權代理人 | 租賃住宅服務管理人員證照、公司的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、授權書 |
3. 定金、押金、租金的金額
定金
定金是在租賃契約履行前,房客房東雙方合意,房客預先支付給房東的一筆金額,作為雙方確保將來履行租約的承諾。根據民法第248條的規定:“訂約當事人之一方,由他人受有定金時,推定其契約成立。”
定金的支付金額並無法定的上下限,租寓在此建議正常情況下定金金額為半個月到一個月的租金,在繳交定金時,房客應留意要求房東簽收據,最好使用訂金收據範本,並清楚註明以下事項。這樣做可以避免任何一方在未來發生付訂拒租卻又求償無門的困境。
訂金收據範本註明以下事項:
- 違反約定的賠償方式
- 支付的定金金額
- 收款及付款人雙方的姓名
- 身分證字號
- 定金保留期限

打星號!
近期租屋詐騙盛行,若有網路上的出租人要求先付訂金優先看房,租客們千萬不要掉入陷阱!即使已經見到出租人及房源,也要現場確認出租人是否有出租的權利。
押金
在法律上,正式稱為『押租金』,一般通常稱之為押金、保證金、擔保金等。此金額的目的在於擔保房客按時支付租金、賠償房屋損害,以及在租約期滿時房客按時歸還房屋。
押金金額不得超過租金的二倍,即相當於二個月的租金,房客不可單方面將押金抵房租,此舉需租賃雙方同意。
租金
承租房子時,房客需定期支付租金,這是一種持續到租期屆滿的金額支付,常見的方式包括每月一付、每季一付、每學期一付等。
也提醒:租約一旦簽訂完成,雙方就要依照約定來履行租金的收付,在相同合約的租約期間內,房東不可以臨時調漲租金或額外加價,除非雙方另有協議並重新簽署書面約定。
簡單來說,只要合約還在有效期間內,租金金額就應維持不變,房客可以安心居住,房東也能穩定收租,避免因臨時調整價格而產生爭議或糾紛。

4. 至少 3 日的契約審閱期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相關不動產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,房東或業者提供的租賃契約,承租人依法享有至少 3 日的契約審閱期。此期間內,承租人有權詳細閱讀契約,並且諮詢專業法律意見,並確認條款內容是否合理與符合自身權益。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契約審閱期屬於法律明定之保障權利,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承租人拋棄或放棄,即便契約中出現「已放棄審閱期」等文字,該約定亦屬無效,善用審閱期,是避免租賃糾紛、確保交易安全的關鍵一步。
5. 衍生費用金額
除了租金之外,水電費、管理費、清潔費…等等皆是常見的租屋費用,也要在租賃契約內事先約好繳付權責。
水電費
常見的有三種方式,一是房客按分台電台水帳單繳付,二是以及但電表度數收一度電多少錢,三是固定費用、或包含租金裡面不額外收費。
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第二種收費方法,房東向房客收取的電費應區分夏季和非夏季,且所收取的金額不得超過台電當月最高用電級距的每度金額。
註:夏季為 6 至 9 月,詳細資訊可至 台灣電力公司網站 查詢
其他費用
如管理費、大樓定期清潔費、水塔維護費等等應明確約定哪些費用包含在房租中,哪些費用需由房客額外負擔。
房東簽約注意事項確認清單
這裡為房東準備了簽約注意事項的確認清單,幫助房東檢視是否符合法規規範,保障自己出租權益。
| 項目 | 說明 | 已經注意(打勾) |
| 房源狀況確認 | 交屋前確認屋況、設備正常,並完成點交紀錄 | |
| 確認承租人身份 | 核對身分證件與聯絡方式,必要時確認工作背景 | |
| 定金、押金、租金 | 清楚載明金額、支付方式與押金退還條件 | |
| 契約審閱期 | 提供承租人至少 3 日契約審閱期 | |
| 延伸費用 | 說明水電、管理費、修繕責任歸屬 |
房客簽約注意事項確認清單
這裡為房客準備了簽約注意事項的確認清單,幫助房客避免遇到違法房東,保障自己租屋權益。
| 項目 | 說明 | 已經注意(打勾) |
| 房源狀況確認 | 實地確認屋況、設備與實際使用狀況,並且拍照紀錄 | |
| 確認出租人身份 | 確認出租人是否為屋主或合法代理人 | |
| 定金、押金、租金 | 確認金額、付款方式與退還條件,注意押金上限為 2 個月租金。 | |
| 契約審閱期 | 詢問房東是否提供 3 日契約審閱期權利 | |
| 延伸費用 | 了解水電、管理費及其他額外支出 |
常常聽到的不定期契約是什麼?跟現在簽約有關係嗎?
不定期租約是指沒有確定時間的租賃契約,根據民法,超過一年的不動產租賃契約若未書面簽訂,被視為不定期契約,這就更增加了租客的居住權益,當租期結束後,如果承租人繼續使用且房東不反對,就算是不定期租約仍然有效。
此外,有些房東跟租客的舊合約已到期,沒簽訂新的書面契約導致租賃雙方變成不定期契約,只要房東沒有法律規定的合理理由,例如房東要自用、承租人違反不得轉租協議,或是拖欠租金等,房東是不得提前終止不定期租約,最後很可能要花錢請房客離開,因此不管如何,仍建議合約到期都還是需要簽訂新合約,定期的書面契約能清楚規定租金、租期、押金等約定事項,提供雙方保障的最後底線。
若是有任何爭議,在法庭上,出示租賃契約可以明確了解當初的協議,避免雙方互相推卸責任。因此,簽約時口頭的約定說的再詳細,若無錄音或相關證據,雙方口說無憑也不具任何法律效益。總之,簽署定期租賃契約非常重要,但「定期維護租約」是許多房東經常遺漏的點。

寵物條款是什麼?
近年越來越多租客有帶著寵物承租的需求,租屋處的寵物規範意識也越來越高,但在既有的租賃契約中規範地還不夠完整,需要另外制定。
以下是租寓實際簽約時會用到的寵物條款,提供給大家做參考。

常見問題
Q1我將房子租給房客,要怎麼避免他又轉租呢?
如果租賃契約約定不得轉租,房客未經房東書面許可是不得私自轉租給第三人的。若房東發現房客未經同意轉租給他人,房東有權主張終止租約,且轉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。
Q2:我第一次租房子,請問簽約需要準備什麼資料?
需要準備身分證影本給房東留存查驗。現在簽約還是習慣蓋章,最好準備自己的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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